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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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康唑,其化学名称为:2-(2,4-二氟苯基)-1,3-双(1H-1,2,4-三唑-1-基)-2-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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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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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国药准字H20073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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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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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滴眼。每日4~6次,重症每1~2小时一次,每次1~2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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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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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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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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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抑制真菌作用,高浓度时也可具有杀菌作用。主要通过干扰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主要固醇类—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损伤真菌细胞膜和改变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细胞内物质外漏;氟康唑还可抑制真菌的甘油三酯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细胞内过氧化氢积聚导致细胞亚微结构的变形和细胞坏死。对白色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自芽胞变为具侵袭性的菌丝过程。对念珠菌、隐球菌、球孢子菌、组织胞浆菌等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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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本品与其它吡咯类药物之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不可再用本品。 2本品仅供滴眼用。 3为避免本品污染,不要将滴头接触眼睑表面。 4溶液发生变色或浑浊,不要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