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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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欧洲越桔果提取物、β-胡萝卜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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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法国塞内西制药厂(CENEX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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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国药准字ZJ2015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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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高血压、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肌梗死、脑卒中、外周血管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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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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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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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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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高血压、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肌梗死、脑卒中、外周血管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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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本品在因外临床使用中1例用药后出现肌肉无力而住院的高龄女性患者,经治疗症状消失:1例用药后出现皮肤血肿、红斑:1例用药后出现非搏动性头痛:1例用药后出现发红和窒息感:以上表现均在停药后消失,与本品的关系均无法确定。2.建议不要在怀孕期间服用该药。如果在服用该药时怀孕,请咨询医生是否继续治疗、避免在母乳喂养时服用该药.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宜获取的地方。4.如患者感到不适,而在15天内未减轻,应向医师或药剂师报告:若不适的症状加剧,如血管的脆性增加(瘀斑扩散),则应立即报告医师..5.在用药的同时接受其他治疗,应及时向医生报告,以避免发生药物间的相互作用,6.有文献报道越桔提取物与抗凝剂和抗血小板药物联用时,增加出血风险,相互作用机制未知。7.对果糖不耐受、葡萄糖或半乳糖吸收不良综合征的息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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