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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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粉尘螨(Dermatophagoidesfarinae)代谢培养基生理盐水浸出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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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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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国药准字S2006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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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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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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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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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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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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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本品在300名4-60岁支气管哮喘和过敏性鼻炎患者中进行了疗程长达25周的临床试验(其中使用本品的患者为150例),试验结果表明上述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与安慰剂接近。与研究药物有关及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12例,主要包括皮疹、流涕、哮喘发作、咳嗽、困倦、头痛、头晕。根据同类产品应用情况分析,服用本品可能会出现以下不良反应:1.少数病例会出现胃肠道不适、轻度腹泻,或过敏症状加重;个别患者可激发轻型哮喘或荨麻疹;2.少数患者会在服药后感到疲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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