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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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苍耳子、野菊花、鹅不食草、白芷、防风、墨旱莲、白芍、胆南星、甘草、蒺藜、扑尔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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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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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国药准字Z19983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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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清热消炎,通窍。用于治疗慢性鼻炎引起的喷嚏、流涕、鼻塞、头痛、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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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口服,一次4-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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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1.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2.癫痫患者。3.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4.对本品高度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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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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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清热消炎,通窍。用于治疗慢性鼻炎引起的喷嚏、流涕、鼻塞、头痛、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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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少数可见嗜睡、疲劳、乏力、胸闷、咽喉痛,心悸或皮肤瘀斑、出血倾向,痰液粘稠等。2.少数出现药物性过敏反应,如瘙痒、皮疹、胃肠道过敏反应,甚至出现血象改变。3.个别使用后不出现困倦感,而又失眠、烦躁等中枢兴奋症状,甚至可能诱发癫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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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用药期间,不得驾驶车、船或操作危险的机器。详见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