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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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红花,丁香,牛黄,水牛角,银朱,降香,麝香,大托叶云实,榜嘎,木香,诃子,毛诃子,余甘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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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青海帝玛尔藏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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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国药准字Z20103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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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补肝益肾,解毒通淋。用于肝萎症,肝热症,外伤引起的肾脏肿大,小便癃闭,热性水肿,化合毒中毒症,亚玛虫病引起的头痛,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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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口服,一次2-3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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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服用本品期间禁用陈旧,酸性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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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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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补肝益肾,解毒通淋。用于肝萎症,肝热症,外伤引起的肾脏肿大,小便癃闭,热性水肿,化合毒中毒症,亚玛虫病引起的头痛,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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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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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