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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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ml含托吡卡胺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各5mg。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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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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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80051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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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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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详见说明书。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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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眼局部刺激症状,亦可使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眼压暂时轻度升高。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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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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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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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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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有眼压升高因素的前房角狭窄、浅前房者慎用,必要时测量眼压或用缩瞳药。 2.高血压、动脉硬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者慎用。 3.出现过敏症状或眼压升高应停用。 4.本品滴眼有作用强、起效快、持续时间短的特点,但瞳孔散大后约有5~10小时的畏光及近距离阅读困难的现象。 5.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以防经鼻粘膜吸收过多引发全身不良反应。 6.溶液变色或有沉淀时勿再使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