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痒。适用于热毒内蕴所致的毛囊炎、虫咬性皮炎,症见丘疹,小脓疱,瘙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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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粉、芦荟、龙胆、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拉萘酯。 化学名称:N-(6-甲氧基-2-吡啶基)-N-甲基氨基硫代甲酸-(5,6,7,8-四氢)-2-萘酯。 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8H20N2O2S分子量:32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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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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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636 |
国药准字H2008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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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痒。适用于热毒内蕴所致的毛囊炎、虫咬性皮炎,症见丘疹,小脓疱,瘙痒等。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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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患处,一日4~6次,用量酌定。 |
外用,每天一次涂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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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皮肤破损处禁用。 2.本品仅供外用,禁止内服。 |
下列患者禁用:1.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其它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2.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3.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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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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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痒。适用于热毒内蕴所致的毛囊炎、虫咬性皮炎,症见丘疹,小脓疱,瘙痒等。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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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性皮炎及潮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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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皮肤破损处禁用。 2.本品仅供外用,禁止内服。 |
1.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 2.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 3.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 4.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