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蛔虫、钩虫、蛲虫和粪类圆线虫病有较好疗效。由于本品单剂量有效率较高,故适于集体治疗。对班氏丝虫、马来丝虫和盘尾丝虫成虫及微丝蚴的活性较乙胺嗪为高,但远期疗效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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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旋咪唑 |
天麻、熟地黄、龙胆、龟板、钩藤、龙骨、僵蚕、青礞石、法半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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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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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530 |
国药准字Z2015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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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对蛔虫、钩虫、蛲虫和粪类圆线虫病有较好疗效。由于本品单剂量有效率较高,故适于集体治疗。对班氏丝虫、马来丝虫和盘尾丝虫成虫及微丝蚴的活性较乙胺嗪为高,但远期疗效较差。 |
滋阴平肝,熄风化痰。用于轻中度小儿多发性抽动症属中医肾阴亏损,肝风内动证者。症见头、颈、五官及肢体不自主抽动,喉中发出异常声音,舌红苔少,脉细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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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①驱蛔虫:口服,成人1.5~2.5mg/kg,空腹或睡前顿服,小儿剂量为2~3mg/kg。②驱钩虫:口服,1.5~2.5mg/kg,每晚1次,连服3日。③治疗丝虫病:4~6mg/kg,分2~3次服,连服3日。 |
开水冲服,4-6岁,一次1袋,一日2次;7-9岁,一次1.5袋,一日2次;10-14岁,一次2袋,一日2次。疗程六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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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肝肾功能、肝炎活动期、妊娠早期或原有血吸虫病者禁用。 |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头晕困乏,一过性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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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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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对蛔虫、钩虫、蛲虫和粪类圆线虫病有较好疗效。由于本品单剂量有效率较高,故适于集体治疗。对班氏丝虫、马来丝虫和盘尾丝虫成虫及微丝蚴的活性较乙胺嗪为高,但远期疗效较差。 |
滋阴平肝,熄风化痰。用于轻中度小儿多发性抽动症属中医肾阴亏损,肝风内动证者。症见头、颈、五官及肢体不自主抽动,喉中发出异常声音,舌红苔少,脉细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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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一般轻微。有恶心、呕吐、腹痛等,少数可出现味觉障碍、疲惫、头晕、头痛、关节酸痛、神志混乱、失眠、发热、流感样症群、血压降低、脉管炎、皮疹、光敏性皮炎等,偶见蛋白尿,个别可见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少数甚至发生粒细胞缺乏症(常为可逆性),常发生于风湿病或肿瘤患者。另尚可引起即发型和Arthus氏过敏反应,可能系通过刺激T细胞而引起的特应性反应。个体病例可出现共济失调,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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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①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服用本品后易诱发粒细胞缺乏症;②干燥综合征患者慎用;③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干燥综合征患者接受本品治疗,第一周每日50mg、第二周每日100mg、第三周每日150mg后,多数发生副作用,如红斑丘疹、关节痛加重伴肿胀、肌痛、流感症征群、失眠、神志混乱等,再予以攻击量后,上述症状又可重现 |
1.本品尚无用于重度及难治性的抽动症患儿和抽动症伴发多动症的证据。 2.本品的临床试验仅支持使用6周的安全性,服用不宜超过6周。 3.本品用于4-14岁患儿,尚无4岁以下患儿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 4.有少数患儿用药后出现中性粒细胞百分数减少,与药物的关系无法确定。 5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6.感冒发热或腹泻者慎用。 7.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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