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消化不良、食欲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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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胰酶300毫克、胃蛋白酶13毫克。 |
羟氨苄青霉素、克拉维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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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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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898 |
国药准字H10950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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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消化不良、食欲缺乏。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它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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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和大于12岁儿童,每次2包,一日三次。7—12岁儿童,每次1.5包,一日三次。1—7岁儿童,每次1包,一日三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半包,一日三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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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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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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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见【用法用量】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1/4~1/3,故孕妇禁用。 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珠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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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消化不良、食欲缺乏。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它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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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 本品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的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水解。 2 本品的抗菌谱与阿莫西林相同,且有所扩大。对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及肠球菌均具良好作用,对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肠肝菌科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脆弱拟杆菌等也有较好抗菌活性。本品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及肠杆菌属等产染色体介导I型酶的肠杆菌科细菌和假单胞菌属无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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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本品在酸性条件下易破坏,故服用时切勿嚼碎。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前需做青霉素钠的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动物试验本品无致畸作用,除非经过医生慎重研究,否则妊娠期内仍不建议使用本品。 3.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慎用。 4.中度或重度肾功能衰竭的病人应用本品应按医嘱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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