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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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荆芥、淡豆豉、桔梗、淡竹叶、甘草。 |
盐酸格拉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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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浦北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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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144 |
国药准字H2002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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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用于防治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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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1片),每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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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血清转胺酶活性增加。上述反应一般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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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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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用于防治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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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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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本品仅限用于抗肿瘤药物引起强烈的恶心、呕吐。 2、使用本品后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需仔细观察。 3、孕妇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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