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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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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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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注射用头孢硫脒
注射用头孢硫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l-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并嗪-6-羧酸盐酸盐-结晶水合物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硫脒。

生产企业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73006

国药准字H2006656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引起呼吸系统、肝胆系统、五官、尿路感染及心内膜炎、败血症。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00ml(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l(0.6g),分2次静滴。

1、肌内注射:一次0.5g-1.0g,一日4次;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100mg/kg,分3-4次给药。 2、静脉给药:一次2g,一日2-4次;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100mg/kg,分2-4次给药。 3、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适量溶解。

副作用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引起呼吸系统、肝胆系统、五官、尿路感染及心内膜炎、败血症。

药理作用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以及皮疹、瘙痒等。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升高、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1、偶有荨麻疹、哮喘、皮肤瘙痒,寒战高热、血管神经性水肿等。偶见治疗后非蛋白氮和谷丙转氨酶升高。 2、全身性损害: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晕厥、乏力。 3、皮肤及其附件:皮疹、斑丘疹、红斑疹、血管性水肿、剥脱性皮炎。 4、呼吸系统:呼吸困难、胸闷、呼吸急促、喉水肿。 5、神经系统:头晕、头痛、抽搐、震颤、局部麻木。 6、胃肠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7、心血管系统:紫绀、心悸、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血压下降。 8、肝胆系统:肝功能异常。 9、精神紊乱:意识模糊、精神障碍、嗜睡。 10、泌尿系统:肾功能异常、血尿。 11、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 12、其他:眼睑水肿、视觉异常、耳鸣、注射部位疼痛。

注意事项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新时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交叉过敏反应: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头孢菌素类及青霉素类的药物过敏史。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7%;如做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 4、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 5、本品可发生过敏性休克,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6、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7、几乎所有抗生素包括头孢硫脒在使用时都有艰难梭菌性腹泻的报道,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可能为轻度腹泻至致命性结肠炎。抗生素治疗改变了结肠的正常菌群,而导致艰难梭菌的过度生长。 8、本品应即配即用,不宜长时间放置。 9、本品应单独使用,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在同一容器内使用。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早期应慎用。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未见发生问题的报道,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 11、儿童用药:参照用法用量。 12、老年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应用时须适当减量。 13、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