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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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l-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并嗪-6-羧酸盐酸盐-结晶水合物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阿糖胞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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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斯利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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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006 |
国药准字H11020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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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本品用于急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维持巩固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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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00ml(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l(0.6g),分2次静滴。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 1、成人常用量: (1)诱导缓解: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按体重2mg/kg(或1-3mg/kg),一日1次。连用10-14日,如无明显不良反应,剂量可增大至一次按体重4-6mg/kg。 (2)维持:完全缓解后改用维持治疗量,一次按体重1mg/kg,一日1-2次,皮下注射,连用7-10日。 2、中剂量阿糖胞苷:中剂量是指阿糖胞苷的剂量为一次按体表面积0.5-1.0g/m2的方案。一般需静滴1-3小时,一日2次,以2-6日为一疗程。大剂量阿糖胞苷的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为1-3g/m2的方案,静滴及疗程同中剂量方案。由于阿糖胞苷的不良反应随剂量增大而加重,有时反而限制了其疗效,故现多偏向用中剂量方案。中或大剂量阿糖胞苷主要用于治疗难治性或复发性急性白血病,亦可用于急性白血病的缓解后,延长其缓解期。由于不良反应较多,故疗程中必须由有丰富经验的医生指导,并要有充分及时的支持疗法保证方可进行。 3、小剂量阿糖胞苷:剂量为一次按体表面积10mg/m2,皮下注射,一日2次,以14-21日为一疗程,如不缓解而患者情况容许,可于2-3周重复一疗程。本方案主要用于治疗原始细胞增多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患者,亦可治疗低增生性急性白血病、老年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 4、鞘内注射:阿糖胞苷为鞘内注射防治脑膜白血病的第二线药物,剂量为一次25-75mg,联用地塞米松5mg,用2ml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鞘内注射,每周1-2次,至脑脊液正常。如为预防性则每4-8周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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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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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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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本品用于急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维持巩固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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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以及皮疹、瘙痒等。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升高、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1、造血系统:主要是骨髓抑制,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严重者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或巨幼细胞性贫血。 2、白血病、淋巴瘤患者治疗初期可发生高尿酸血症,严重者可发生尿酸性肾病。 3、较少见的有口腔炎、食管炎、肝功能异常、发热反应及血栓性静脉炎。阿糖胞苷综合征多出现于用药后6-12小时,有骨痛或肌痛、咽痛、发热、全身不适、皮疹、眼睛发红等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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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新时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使用本品时可引起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血及尿中尿酸量的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白细胞及血小板显著减低者、肝肾功能不全、有胆道疾患者、有痛风病史、尿酸盐肾结石病史、近期接受过细胞毒药物或放射治疗。 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血细胞和血小板计数、骨髓涂片以及肝肾功能。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最好不用。 5、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由于老年人对化疗药物的耐受性差,用药需减量并注意根据体征等及时调整药量。 7、药物过量:采用中剂量或大剂量的阿糖胞苷治疗时,部分患者可能发生严重的胃肠道及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胃肠道溃疡、胃肠囊样积气、坏死性结肠炎、周围神经病变、大脑或小脑功能障碍如性格改变、肌张力减退、癫痫、嗜睡、昏迷、定向力障碍、眼球震颤、语音失调、步态不稳;其他尚可发生出血性结膜炎、皮疹、脱发、脱皮、严重心肌病、肺脓疡毒血症等。如出现上述各项严重的不良反应,应立即停用阿糖胞苷,并即采用各种有效措施治疗,给患者肾上腺皮质激素可能减轻中剂量或大剂量阿糖胞苷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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