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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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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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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注射用二巯丁二钠
注射用二巯丁二钠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l-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并嗪-6-羧酸盐酸盐-结晶水合物

本品主要成分为二巯丁二钠。

生产企业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73006

国药准字H310217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本品用于治疗锑、汞、砷、铅、铜等金属中毒及肝豆状核变性。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00ml(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l(0.6g),分2次静滴。

成人常用量1g,临用配置成10%溶液,立即缓慢静脉注射,10-15分钟注射完毕。

副作用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严重肝功能障碍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本品用于治疗锑、汞、砷、铅、铜等金属中毒及肝豆状核变性。

药理作用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以及皮疹、瘙痒等。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升高、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1、约有50%患者在静脉注射本品过程中出现轻度头昏、头痛、四肢无力、口臭、恶心、腹痛、少数患者有皮疹,皮疹呈红色丘疹,有瘙痒,以面、额、胸前处为多见。 2、其他不良有咽喉干燥、胸闷、胃纳减退等。 3、个别患者有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暂时增高。本品对肾脏无损害。 4、不良反应大多与静脉注射速度有关,停用本药后可自行消失。

注意事项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新时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本品应用过程中对血浆蛋白、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血糖、钾、钠、氯化物、非蛋白氮、肌酐、尿酸、二氧化碳结合力、胆固醇、钙、磷、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肌酐磷酸激酶、铜蓝蛋白以及心电图均无影响。少数患者应用本品后有短暂的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增高[AST9(SGOT)]增高,因此对有肝脏疾病者应慎用。 2、在应用本品前和用药过程中,每1-2周检查肝功能。 3、本品为无色或略带微红色粉末状结晶,变色不能应用。 4、临用时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配成10%溶液,即刻作静脉注射。10-15分钟注射完毕。 5、本品水溶液极不稳定,久放可减少药效和出现毒性。故不可作静脉滴注。 6、对急性锑剂中毒引起的心率失常:本品首次剂量为2g,用5%葡萄糖注射液20ml溶解后,静脉缓缓注射。以后每小时1g,共4-5次。亚急性金属中毒:每次1g,每日2-3次,共3-5日。慢性金属中毒:每日1g,共5-7日,停药5-7日;或每日1g,连续3日,停药4日为一疗程,按病情可用2-4疗程。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儿童用药: (1)急性中毒:首次30-40mg/kg,以注射用水配成5-10%的溶液,于15分钟静注,之后每次20mg/kg,1次/小时,连用4-5次。 (2)慢性中毒:每次静注20mg/kg,每周用3日停4日,可连用1个月,稀释方法同上。 9、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