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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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l-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并嗪-6-羧酸盐酸盐-结晶水合物 |
本品活性成份为利那洛肽。 化学名称:L-半胱氨酰-L-半胱氨酰-L-谷氨酰-L-酪氨酰-L-半胱氨酰-L-半胱氨酰-L-门冬酰胺酰-L-脯氨酰-L-丙氨酰-L-半胱氨酰-L-苏氨酰-甘氨酰-L-半胱氨酰-L-酪氨酸环(1-6),(2-10),(5-13)-三(二硫键) 分子式:C59H79N15O21S6 分子量:15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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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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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006 |
H2019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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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肠易激综合征、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慢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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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00ml(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l(0.6g),分2次静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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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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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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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肠易激综合征、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慢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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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以及皮疹、瘙痒等。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升高、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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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新时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使用利那洛肽前应排除器质性疾病。尚未在慢性炎症性肠病(如克罗恩病或溃疡性结肠炎)患者中研究利那洛肽。因此,不建议上述患者使用利那洛肽。2、腹泻:应提醒患者,治疗期间可能发生腹泻。应告知患者,在利那洛肽治疗期间如果发生重度或持续腹泻(见【不良反应】),则必须就医。如果发生持续(如超过1周)或重度腹泻,应考虑暂停利那洛肽直至腹泻缓解,并且应就医。有水或电解质紊乱倾向的患者以及对水或电解质紊乱耐受性差的患者(如老年人、心血管疾病患者、糖尿病和高血压)慎用。对于上述情况,应考虑检查电解质,还可能需要检查酸碱平衡。如果合并服用质子泵抑制剂、泻药或非甾体抗炎药(NSAID类药物),腹泻风险可能增加。3、儿科患者重度脱水风险:6岁以下儿童禁用,由于6岁以下儿童鸟苷酸环化酶C(GC-C)在小肠中表达增加,因此可能比年长儿童和成人更易发生腹泻和潜在严重结果(见【药理毒理】)。不建议6岁~18岁以下儿科患者使用利那洛肽,因为尚未在该年龄组中进行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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