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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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l-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并嗪-6-羧酸盐酸盐-结晶水合物 |
卡马西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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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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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006 |
国药准字H2002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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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癫痫,躁狂症,三叉神经痛,舌咽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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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00ml(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l(0.6g),分2次静滴。 |
1.癫痫(1)成人:最初剂量为100~200mg,每日1次或2次,然后逐步增加至最佳剂量为止(通常为400mg,每日2~3次)。对某些患者,所需剂量可达到每天1600mg,或2000mg。(2)儿童:以每公斤体重剂量10~20mg计算,每日服用量为:用法用量12个月每日100~200mg1~5岁每日200~400mg6~10岁每日400~600mg11~15岁每日600~1000mg可分几次服用。4岁或4岁以下儿童推荐剂量,开始为每日20~60mg,然后每隔1日增加20~6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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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品或结构上类似药物(例如三环类抗抑郁药)过敏者。2.室传导阻滞、急性间断性卟啉症病史,以及骨髓抑制等病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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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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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根据母亲的治疗情况而定,在严密的医疗监督下进行。尽可能给与单剂治疗,给以最低而有效的剂量,并监视血浆水平。应告诉患者,可能会增大出现畸形的危险,并要注意产前检查。本品可进入乳汁,其量约为血浆浓度的25~60%。因此服用本品的母亲应密切注意婴儿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如过份地睡眠)。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对老年患者,本品药物动力学无变化。但更要注意定期测定肝功能。推荐的剂量是开始为100mg,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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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癫痫,躁狂症,三叉神经痛,舌咽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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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以及皮疹、瘙痒等。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升高、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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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新时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能通过胎盘,孕妇用药可能与胎儿畸形有关。2.能随乳汁分泌,约为血药浓度的60%,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3.病人对本品敏感者多,可引起精神错乱或激动不安,焦虑,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4.断的干扰:可使血尿素氮,丙氨基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血清胆红素,尿糖,尿蛋白含量测值升高;甲状腺功能试验值降低;血钙浓度降低。5.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状动脉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方面不良反应史的病人。肝病,因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以及其他内分泌紊乱,如垂体功能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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