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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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l-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并嗪-6-羧酸盐酸盐-结晶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替加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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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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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006 |
国药准字H44024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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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消化道肿瘤,胃癌,结肠癌,胰腺癌,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原发性肝癌,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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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00ml(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l(0.6g),分2次静滴。 |
口服。每日0.8~1.2g,分3~4次服用,总量30~50为一疗程。小儿剂量按体重每日16~24mg/kg,分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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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妊娠初期3个月以内妇女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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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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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适当减量。老人用药:尚无实验数据及可靠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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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消化道肿瘤,胃癌,结肠癌,胰腺癌,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原发性肝癌,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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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以及皮疹、瘙痒等。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升高、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1.本品为氟尿嘧啶的衍生物,在体内经肝脏活化逐渐转变为氟尿嘧啶而起抗肿瘤作用。能干扰和阻断DNA、RNA及蛋白质合成,主要作用于S期,是抗嘧啶类的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其作用机理、疗效及抗瘤谱与氟尿嘧啶相似,但作用持久,吸收良好,毒性较低。2.化疗指数为氟尿嘧啶的2倍,毒性仅为氟尿嘧啶的1/4~1/7。3.慢性毒性实验中未见到严重的骨髓抑制,对免疫的影响较轻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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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新时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减轻胃肠道反应。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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