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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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l-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并嗪-6-羧酸盐酸盐-结晶水合物 |
主要组成成份:金黄色葡萄球菌滤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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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哈尔滨医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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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006 |
国药准字H23023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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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心病、支气管扩张、肺结核、肺癌、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病、肺结节病、肺脓肿、肺栓塞、肺动脉高压、肺气肿、肺大疱、肺不张、肺损伤、肺功能不全、肺水肿、肺出血、肺感染、肺肿瘤、肺纤维化、肺间质病变、肺泡蛋白沉积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蛋白沉积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微结石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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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00ml(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l(0.6g),分2次静滴。 |
1骨折断端局部注射:每5天注射一次,每次1-2.0ml,一个月为一个疗程,根据病情可适当延长或缩短。2恶性肿瘤放、化疗的辅助治疗:肌内注射,一天一次,一次2ml,30天为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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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过敏体质,心、肾、肝功能严重不良,孕妇及局部皮肤条件不好的闭合骨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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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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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心病、支气管扩张、肺结核、肺癌、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病、肺结节病、肺脓肿、肺栓塞、肺动脉高压、肺气肿、肺大疱、肺不张、肺损伤、肺功能不全、肺水肿、肺出血、肺感染、肺肿瘤、肺纤维化、肺间质病变、肺泡蛋白沉积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蛋白沉积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微结石症、肺泡微结石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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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以及皮疹、瘙痒等。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升高、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可缓解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通过促进毛细血管生长,使血肿吸收、机化和加速骨痂形成,促进骨折愈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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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新时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在本品的使用过程中,特别是初次使用时,谨防过敏反应的发生。2出现高温时应对症处理。3对陈旧性骨折应用粗针头刺入骨折断端或造成新创面后再注入药液。4严禁静脉注射。5用药后可有局部疼痛肿胀或全身发热反应在37.5-38.5℃之间,6-12小时左右自行消退,严重者或持续不退者予对症处理。6本品应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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