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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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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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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瑞科沙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
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l-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并嗪-6-羧酸盐酸盐-结晶水合物

本品为复发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氯沙坦钾50mg和氢氯噻嗪12.5mg。

生产企业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73006

国药准字H200830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适用于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00ml(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l(0.6g),分2次静滴。

常用的本品起始和维持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一片氯沙坦钾氢氯噻嗪50-12.5(氯沙坦钾50mg/氢氯噻嗪12.5mg)。对氯沙坦钾氢氯噻嗪50-12.5反应不足的患者,剂量可增至每日1次,每次2片海捷亚50-12.5。最大服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片海捷亚50-12.5。通常在服药后三周内达到抗高血压疗效。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妊娠的中期和后期,应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导致发育胚胎的损伤甚至死亡。故发现妊娠后,应尽快停用本品。虽然尚无在妊娠妇女中使用本品的经验,但动物实验证实氯沙坦钾对胎儿和新生儿有损伤和致死作用,其机制被认为是通过药物对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介导作用。在人类,胎儿的肾灌注开始于妊娠中期,而肾灌注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发育。因此,如果在妊娠的中期或后期服用本品,胎儿的危险性会增加。噻嗪类药物能通过胎盘屏障而出现在脐带血中。建议有高血压而无其它疾病的妊娠妇女不要常规使用利尿剂,以免使母亲和胎儿遭受不必要的危害,如胎儿或新生儿黄疸.血小板减少症和可能发生于成年人的其它不良反应。利尿剂不能阻止妊娠毒血症的发展,并且没有令人满意的证据表明它对毒血症有疗效。还不清楚氯沙坦能否通过乳汁排泌.但噻嗪类药物能出现于人乳汁中。由于它对哺乳婴儿的潜在不良作用,应权衡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停止授乳还是停止用药。儿童用药:在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未确定。老年用药:临床研究中,本品对老年(≥65岁)和年轻(<65岁)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无临床显著差异。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适用于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

药理作用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以及皮疹、瘙痒等。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升高、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注意事项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新时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