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高血压的患者,尤其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隙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亦被用作缺血性神经元保护和血管性痴呆的治疗,但效果不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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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尼群地平。【成份】化学名:1-甲基乙基-2-甲氧乙基,1,4-二氢-2,6-二甲基-4-(3-硝基苯基)-3,5-吡啶二羧酸酯分子式:C21H26N2O7分子量:418.44 |
黄芪、当归、血余、甜菊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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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益寿金许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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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676 |
国药准字B2002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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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高血压的患者,尤其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隙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亦被用作缺血性神经元保护和血管性痴呆的治疗,但效果不肯定。 |
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免疫功能低下、放化疗后血象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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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开始一次口服10mg,每日1次,以后可根据情况调整为20mg,每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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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及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患者禁用。 |
1.有内源性出血倾向、过敏体质患者慎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2.具有出血疾病史者、手术后不久者、有出血倾向者、正在使用具有抗凝作用及抑制血小板功能药物(如:阿司匹林)者、正在使用具有抗纤溶作用制剂者、重度肝或肾功能障碍及其它如乳头肌断裂、心室中隔穿孔、心源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症者、对本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3.有药物过敏史者慎用、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患有脑血栓后遗症者、70岁以上高龄患者慎用;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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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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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70岁以上高龄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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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高血压的患者,尤其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隙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亦被用作缺血性神经元保护和血管性痴呆的治疗,但效果不肯定。 |
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免疫功能低下、放化疗后血象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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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较少见的有头痛、面部潮红。少见的有头晕、恶心、低血压、足踝部水肿、心绞痛发作,一过性低血压。本品过敏者可出现过敏性肝炎、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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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少数病例可能出现血碱性磷酸酶增高。2.肝功能不全时血药浓度可增高,肾功能不全时对药代动力学影响小,以上情况慎用本品。3.绝大多数患者服用此药后仅有可以耐受的轻度低血压反应,但个别患者可出现严重的体循环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初期调整药量期间或者增加药物用量的时候,特别是合用?-受体阻滞剂时。故服用本品期间须定期测量血压。4.已经证明极少数的患者,特别是那些有严重冠状动脉狭窄的患者,在服用此药或者增加剂量期间,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发生率增加。其机制尚不明了。故服用本品期间须定期作心电图。5.少数接受- |
1.按专业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2.本品如有外观异常或瓶子破裂、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 3.本品必须用足够量的输液稀释,并立即使用; 4.注意静脉点滴速度(点滴速度过快时,患者易有胸痛、心悸等不适症状); 5.本制剂具有降低纤维蛋白原(fibrinogen)的作用,用药后可能有出血或止血延缓现象。因此,治疗前及给药期间应对患者进行血纤维蛋白原和其它出血及凝血功能的检查,并密切注意临床症状。给药治疗期间一旦出现出血和可疑出血时,应中止给药,并采取输血或其它措施; 6.如患者动脉或深部静脉损伤时,该药有可能引起血肿。因此,使用本制剂后,临床应避免进行如星状神经节封闭、动脉或深部静脉等的穿刺检查或治疗。对于浅表静脉穿刺部位有止血延缓现象发生时,应采用压迫止血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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