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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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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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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复方苯佐卡因凝胶
复方苯佐卡因凝胶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5克含苯佐卡因1克、苯扎氯铵1毫克、氯化锌5毫克。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市迪智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5398

国药准字H200644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涂于患处,一日3~4次,最多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对局麻药(例如普鲁卡因、丁基卡因、苯佐卡因或其它卡因类麻醉剂)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成分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药理作用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1.除非有医师指导,本品不应连续使用超过7日。 2.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及时就医: 1.7日内口腔溃疡未愈合,疼痛、发红持续无好转; 2.症状恶化或出现肿胀; 3.伴有皮疹或发热。 3.2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