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子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口腔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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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甲酚磺醛,为间甲酚磺酸和甲醛的聚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苯磺酸托氟沙星,其化学名为:(±)7-(3-氨基-1-吡咯烷基)-1-(2,4-二氟苯基)-6-氟-1,4-二氢-4-氧-1,8-萘啶-3-羧酸对甲基苯磺酸盐单水合物。 化学结构式为: 分子式:C19H15F3N4O3·C7H8O3S·H2O 分子量:59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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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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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67 |
国药准字H20030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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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子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口腔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气管炎、肺炎、慢性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继发感染、细支气管炎、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继发感染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丸炎、淋菌性尿道炎、非淋菌性尿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子宫体炎等; 3.胆道感染:胆囊炎、胆管炎等; 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等; 5.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脓疱性痤疮),疖、疖肿症、丹毒、蜂窝织炎、痈、皮下脓疮、多发性痤疮、感染性粉瘤、肛周脓肿、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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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妇科:用于阴道冲洗时,施比灵溶液应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或敷贴时则无需稀释,通常敷贴每周进行1-2次。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施比灵溶液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敷贴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一般敷贴1-2分钟即可达到止血目的。外科、皮肤科及耳鼻喉科:用于止血时,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纱布按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留药液。治疗局部烧伤、褥疮和肢体溃疡也可采用同样方法,以使其坏死组织易于脱落。治疗口腔粘膜与牙龈的病变时,治疗后必须彻底漱口。 |
1.一般感染:成人每日口服300~450mg,分2~3次服用。 2.骨髓炎、化脓性关节炎:成人每日口服450mg,分3次服用。 3.严重感染:成人每日口服600mg,分2~3次服用。 为避免耐药性的产生,原则上应确认感染后使用,用药疗程要根据病情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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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或其成分或其它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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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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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能明确判定,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由于对妊娠期妇女的安全性尚未考察,不能判定对胎儿的影响,妊娠期妇女禁用;药物可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对婴儿的影响也尚不能明确判定,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老年患者的肾功能低下,对药物的排泄能力下降,血中浓度高,且维持时间较长。因而,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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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子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口腔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气管炎、肺炎、慢性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继发感染、细支气管炎、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继发感染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丸炎、淋菌性尿道炎、非淋菌性尿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子宫体炎等; 3.胆道感染:胆囊炎、胆管炎等; 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等; 5.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脓疱性痤疮),疖、疖肿症、丹毒、蜂窝织炎、痈、皮下脓疮、多发性痤疮、感染性粉瘤、肛周脓肿、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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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有时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如烧灼感或疼痛)。本品为高酸性物质,治疗口腔病变时,可能出现牙釉质。 |
本品为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阻碍细菌的DNA复制,达到抑菌和杀菌的作用。本品对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厌氧菌等均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革兰阳性球菌的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等的抗菌作用比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强;对革兰阴性菌的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杆菌属、铜绿假单孢菌、厌氧菌的拟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的抗菌作用比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强;对沙眼衣原体的抗菌作用比氧氟沙星强。体外试验表明,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和铜绿假单孢菌对本品产生耐药的频度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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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聚甲酚磺醛会加强伤口的愈合过程。当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亦无需惊恐。2.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3.行经时停止用药。4.注意防止聚甲酚磺醛与眼部接触。5.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氯氧化钠)。6.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本品接触后,必须在其未干前请立即用水洗净。(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严重肾功能障碍者、患有癫痫等痉挛性疾病患者、高龄老年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