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外眼及附属器的局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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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妥布霉素,其化学名为O-3-氨基-3-脱氧-α-O-葡吡喃糖基-(1→6)-O-[2,6-二氨基-2,3,6-三脱氧-α-D-核-己吡喃糖基-(1→4)]-2-脱氧-D-链霉胺。 |
熟大黄、黄连、黄芩、玄参、菊花、连翘、蝉蜕、蒺藜、车前子、赤芍、麦冬、当归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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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大峻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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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527 |
国药准字Z20055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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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外眼及附属器的局部感染。 |
目赤肿痛、视物昏花、眼屎多、眼干、眼痒、迎风流泪、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白内障、青光眼、玻璃体混浊、黄斑变性、视网膜病变、近视、远视、老花、散光、弱视、飞蚊症、干眼症、视疲劳、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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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轻、中度感染:一次1~2滴,每4小时1次;重度感染:一次2滴,每小时1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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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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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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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外眼及附属器的局部感染。 |
目赤肿痛、视物昏花、眼屎多、眼干、眼痒、迎风流泪、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白内障、青光眼、玻璃体混浊、黄斑变性、视网膜病变、近视、远视、老花、散光、弱视、飞蚊症、干眼症、视疲劳、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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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刺激症状,如:眼睑灼痛或肿胀、结膜红斑等;罕见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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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2.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3.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甚至引起真菌感染。4.若患者同时接受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全身用药,应监测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血药浓度。5.保持瓶口周围的清洁,防止污染。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能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3.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 4.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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