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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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苯唑西林钠。 |
硫酸小诺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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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千里明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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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728 |
国药准字H1092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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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
主要用于本品敏感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甲型链球菌、绿脓杆菌等)感染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也可用于上述敏感菌感染引起的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角膜炎等外眼部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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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供肌内注射时,每0.5g加灭菌注射用水2.8ml。肌内注射成人一日4~6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8g,分2~4次给药,严重感染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2g。小儿体重40kg以下者,每6小时按体重给予12.5~25mg/kg,体重超过40kg者予以成人剂量。新生儿体重低于2kg者,日龄1~14天者每12小时按体重25mg/kg,日龄15~30天者每8小时按体重25mg/kg;体重超过2kg者,日龄1~14天者每8小时按体重25mg/kg,日龄15~30天者每6小时按体重25mg/kg。轻、中度肾功 |
一次1-2滴,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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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1 少数病人可能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 2 个别患者使用后,眼部有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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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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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
主要用于本品敏感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甲型链球菌、绿脓杆菌等)感染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也可用于上述敏感菌感染引起的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角膜炎等外眼部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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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荨麻疹等各类皮疹较常见,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和血清病型反应少见;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2.静脉使用本品偶可产生恶心、呕吐和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3.大剂量静脉滴注本品可引起抽搐等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4.有报道婴儿使用大剂量本品后出现血尿、蛋白尿和尿毒症。 |
属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对各种革兰氏阴性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有抗菌作用,经体外抑菌实验显示本品对伤寒杆菌、肺炎杆菌和变形杆菌的最低抑菌浓度(MIC)均小于1.46μg/ml,对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为2.93μg/ml,又经本品对家兔实验性感染绿脓杆菌的角膜炎和结膜炎的治疗,显示有较明显的疗效。另经家兔眼睛的局部刺激实验,未见本品有明显刺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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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约5%~7%可能存在对头孢菌素类药物交叉过敏。3.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及肝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
1 听力减退或重听者慎用。 2 肝肾疾患者慎用。 3 不宜长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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