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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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本品成分为黑熊胆汁经干燥而成的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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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天佑熊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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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812 |
国药准字Z1999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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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清热,平肝,明目。本品用于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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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个月,或遵医嘱。 |
外用适量,研末或水调涂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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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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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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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清热,平肝,明目。本品用于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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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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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服用本品期间应注意全面观察患者状况,定期检查肝功能,如发现异常应停服本品,或相应处理。 |
1.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 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用药时宜取粟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4. 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5. 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