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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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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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明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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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812 |
国药准字H20051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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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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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个月,或遵医嘱。 |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每次 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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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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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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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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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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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服用本品期间应注意全面观察患者状况,定期检查肝功能,如发现异常应停服本品,或相应处理。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