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噻吗洛尔,其化学名称为(-)-1(叔丁氨基)-3-[(4-吗啉基-1,2,5-噻二唑-3-基)氧]-2-丙醇马来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3H24N4O3S·C4H4O4分子量:432.49 |
克拉霉素。 |
|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雅柏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536 |
国药准字H2002036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部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非典型肺炎)、皮肤感染(包括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1~2次,如眼压已控制,可改为一日1次。如原用其他药物,在改用本品治疗时,原药物不易突然停用,应自滴用本品的第二天起逐渐停用。 |
口服:将本品放入适量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儿童一日按体重10~15mg/kg给药,分2~3次服用。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2.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 3.对本品过敏者。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或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2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 3水电解质紊乱患者。 4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克拉霉素的安全性尚未确认。克拉霉素可由乳汁排出。 老人注意事项: 参见【药代动力学】老年患者内容。 |
|
成分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部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非典型肺炎)、皮肤感染(包括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
|
药理作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眼烧灼感及刺痛。 2.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心率失常。 3.神经系统:头晕,加重重症肌无力的症状,感觉异常,嗜睡,失眠,恶梦,抑郁,精神错乱,幻觉。 4.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呼吸衰竭,呼吸困难,鼻腔充血,咳嗽,上呼吸道感染。 5.内分泌系统:掩盖糖尿病患者应用胰岛素或降糖药后的低血糖症状。 |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其机制是通过阻碍细胞核蛋白50S亚基的联结,抑制蛋白质合成而产生抑菌作用。本品对革兰阳性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有抑制作用,对部分革兰阴性菌如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淋病双球菌、嗜肺军团菌和部分厌氧菌如脆弱拟杆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等也有抑制作用,此外对支原体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特点为在体外抗菌活性与红霉素相似,但在体内对部分细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抗菌活性比红霉素强。本品与红霉素之间有交叉耐药性。 |
|
注意事项 |
1.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2.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3.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 4.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 5.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6.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 7.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8.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 |
1.克拉霉素主要在肝脏代谢及排出,肝功能不全或肾功能严重损害的患者应慎用。 2.同其他抗生素一样,出现真菌或具耐药性的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停用本药,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