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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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酮洛芬25毫克。辅料为:卡波姆980、乙醇、橙花油、薰衣草油、三乙醇胺、纯化水。 |
主要成份:吲哚美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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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Maeda Pharmaceutical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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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80 |
国药准字J2016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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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适用于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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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 |
一次1-2次,揭掉塑料薄膜贴于患处。每日不超过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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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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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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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适用于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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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局部应用,其有效成分可穿透皮肤到达炎症区域,缓解急、慢性炎症反应,对因外伤引起的炎症,本品可使炎性肿痛减轻,疼痛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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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使用注意事项:1.下列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正在接受医生治疗者。正在使用其他药品者。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本人或家族为过敏体质者。有药物过敏史者。2.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或药师。使用后皮肤出现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使用5—6日仍未见症状改善。 用法用量注意事项:1.应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2.本品只用于治疗疼痛、肿胀筹症状,而不是用于治疗引起疼痛、肿胀的疾病。3.擦干患处的汗液或水湿后,再使用本品。4.皮肤敏感者使用本品前,应先取1—2厘米小片贴于腕部内测皮肤敏感部位半日以上,确认无发疹,发红,瘙痒、肿胀、斑疹等症状后方可使用。5.连续使用不得超过2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保管及其它注意事项: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2.请勿放入其他容器存放,以避免误用及产品变质。3.为了保证质量,开封后未使用部分,应放入袋内密封保存。4.超过有效期(见外包装及袋体)的产品不得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