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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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氯解磷定,盐酸苯那辛,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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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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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11022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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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适用于有机磷毒剂和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解毒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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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1、肌肉注射。 2、必要时静脉注射。根据中毒程度选好首次用量: (1)轻度中毒:0.5-1支。 (2)中度中毒:1-2支,同时用氯解磷定600mg。 (3)重度中毒:2-3支,同时用氯解磷定600-1200mg。必要时,半小时后可酌情减量重复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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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组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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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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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适用于有机磷毒剂和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解毒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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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常伴有口干、面红、皮肤干燥和心率加快等反应。如用量过大,可出现烦躁不安、谵妄、体温升高、尿潴留和昏迷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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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病人应争取时间尽早给药。 2、首次注射量应选择适当。 3、遇有呼吸困难、紫绀或呼吸停止时,应立即给氧或施人工呼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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