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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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茶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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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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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1098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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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急性心功能不全和心源性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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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1、常用量:静脉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5-1g。 2、极量:静脉滴注,一次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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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及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压显著降低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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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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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急性心功能不全和心源性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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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恶心、胃部不适、呕吐、食欲减退,也可见头痛、烦燥、易激动。 2、当静脉滴注过快或茶碱血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毒性反应。表现为心律失常、心率增快、头晕、血压剧降、肌肉颤动或癫痫。由于胃肠道受刺激,可见血性呕吐物或柏油样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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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尿酸及尿中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并注意监测血清茶碱浓度: (1)酒精中毒。 (2)心律失常。 (3)严重心脏病。 (4)充血性心力衰竭。 (5)肺源性心脏病。 (6)肝脏疾患。 (7)高血压。 (8)甲状腺功能亢进。 (9)严重低氧血症。 (10)急性心肌损害。 (11)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溃疡病史者。 (12)肾脏疾患。 (13)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 (14)持续发热患者。 (15)茶碱清除率减低者。 3、静脉滴注时,应避免与维生素C、促皮质激素、去甲肾上腺素、四环素类盐酸盐配伍。 4、用于心功能不全的患者时应注意计算氯化钠的摄入量。 5、给药期间注意体内血药浓度与疗效相关。尤其是长期用药病人,用量通常大于一般人用量,曾认为茶碱有效血浓度大约10-20μg/ml,超过20μg/ml,即可产生毒性,近来研究提示5-10μg/ml左右时也可收到较好疗效。 6、用量应根据标准体重计算,理论上给予茶碱0.5mg/kg,即可使血清茶碱浓度升高1μg/ml。 7、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异物、封口松动、漏液、瓶身或瓶口有破裂漏气等,切勿使用。 8、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再贮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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