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咖啡因、甘油磷酸钠、维生素B1、烟酸、磷酸。 |
|
|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杏辉天力(杭州)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3302205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用于因神经衰弱引起的头晕目眩,精神疲倦等症。 |
|
|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口服。一次5-10g(1/2-1袋),一日3次,开水冲服。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高磷血症患者禁用。 2、感染所致的含磷铵镁盐肾结石患者禁用。 3、严重的肾功能损害,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正常的30%的患者禁用。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用于因神经衰弱引起的头晕目眩,精神疲倦等症。 |
|
|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1、口服时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大便次数增多或腹泻。 2、高钠血症:出现口渴、心率加快、尿量减少、头痛、眩晕及神志改变。 3、高钾血症:出现心率失常、口唇麻木或刺痛、四肢乏力等。 4、高磷血症并诱发低钙血症:出现手足麻木、搐搦、肌痉挛、呼吸困难等。 5、水钠潴留:水肿、体重增加等。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本品含咖啡因,长期服用大量,有耐受性,也可有习惯性。 2、随访检测:肾功能;血磷、钙、钠、钾等。 3、下列情况慎用: (1)可能发生高磷血症的情况,如甲状旁腺功能减退、慢性肾脏疾病。 (2)可能发生低钙血症的情况,如甲状旁腺功能减退、骨软化症、急性胰腺炎、慢性肾脏疾病。 (3)下列情况对磷酸钠盐应慎用:水肿性疾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肺水肿、严重的肝脏病,高血压,高钠血症,肾功能损坏,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4)下列情况时对磷酸钾盐应慎用:心脏疾患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时,以及有高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如严重的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急性失水、严重的肾功能不全、严重的组织损伤(如重度烧伤或挤压伤)、先天性肌强直。 4、应在餐后立即服用或进餐同时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药对胎儿的影响目前尚缺乏人体和动物研究。 (2)磷能否经乳汁分泌尚不清楚。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