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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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为复方制剂,是由14种氨基酸配制而成的灭菌水溶液,其组分为L-异亮氨酸、L-亮氨酸、L-赖氨酸醋酸盐、L-甲硫氨酸、L-苯丙氨酸、L-苏氨酸、L-色氨酸、L-缬氨酸、L-丙氨酸、、L-精氨酸、L-组氨酸、L-脯氨酸、L-丝氨酸、甘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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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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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19993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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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适用于改善手术前后病人营养状态,亦用于蛋白质消化和吸收障碍,蛋白质摄取量不足或消耗过多等所致的轻度营养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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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1、静脉滴注:一日250-500ml,严重消耗性疾病可增至1000ml。与高渗葡萄糖混匀后经中心静脉插管滴注,或与5%-10%葡萄糖注射液混匀后经外周静脉缓慢滴注。滴速以每分钟15-20滴为宜。 2、新生儿:一日20ml,滴速每分钟15滴(婴儿滴管)或2小时滴完。 3、婴幼儿:一日50-100ml,滴速每1分钟10-12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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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酸中毒和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慎用;尿毒症、肝昏迷和代谢障碍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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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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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适用于改善手术前后病人营养状态,亦用于蛋白质消化和吸收障碍,蛋白质摄取量不足或消耗过多等所致的轻度营养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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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滴注速度过快易产生心悸、胸闷、胃肠道反应、发热、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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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严格控制滴速。 2、使用时应供给足量葡萄糖,以防止氨基酸进入体内后被消耗。 3、期使用应监测电解质、pH及肝功能,及时纠正代谢性酸中毒和肝功能异常。 4、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药液,如发现外观异常,不能应用。药瓶开用后,剩余药液不可再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儿童用药: (1)新生儿:一日20ml,滴速每分钟15滴(婴儿滴管)或2小时滴完。 (2)婴幼儿:一日50-100ml,滴速每1分钟10-12滴。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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