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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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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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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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083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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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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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磺酸左氧氟沙星片: 成人每日0.2-0.3g,分2-3次口服,每次1片。病情较重者,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分3次口服。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1、临用前,使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100ml溶解后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分2次静滴。肾功能减退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决定用药剂量: (1)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剂量。 (2)肌酐清除率20-49ml/min,首剂0.4g以后每24小时0.2g。 (3)肌酐清除率10-19ml/min,首剂0.4g以后每48小时0.2g。 2、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或遵医嘱。 甲磺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1、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5g(1瓶),一日一次,滴注时间应大于60分钟。 2、肾功能减退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决定用药剂量: (1)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剂量。 (2)肌酐清除率20-49ml/min,首剂0.5g以后每24小时0.2g。 (3)肌酐清除率10-19ml/min,首次0.5g以后每48小时0.2g。 3、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 4、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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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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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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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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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1、严重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 (1)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2)肌腱病和肌腱断裂。 (3)QT间期延长。 (4)过敏反应。 (5)其他严重并且有时致命的反应。 (6)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7)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 (8)周围神经病变。 (9)对血糖的干扰。 (10)光敏感性/光毒性。 在【注意事项】下对以上不良反应进行了详细说明。 2、心血管系统:QT间期延长、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律失常。 3、肝胆系统:肝炎、黄疸、急性肝坏死或肝衰竭。 4、泌尿系统: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 5、骨骼肌肉系统:关节痛、肌痛、肌无力、张力亢进肌腱炎、肌腱断裂、重症肌无力恶化。 6、中枢神经系统:惊厥、中毒性精神病、震颤、躁动、焦虑、头晕、意识模糊、幻觉、妄想、抑郁、恶梦、失眠、癫痫发作、极少数情况可导致患者产生自杀的念头或行动。 7、周围神经病变:感觉错乱、感觉迟钝、触物痛感、疼痛、烧灼感、麻刺感、麻木、无力,或轻触觉、痛觉、温度觉、位置觉和振动觉异常、多发性神经炎。 8、超敏反应:荨麻疹、瘙痒及其他严重皮肤反应(如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形性红斑)、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舌、喉、咽或面部水肿/肿胀)、心血管性虚脱、低血压、意识丧失、气道阻塞(包括支气管痉挛、气促及急性呼吸窘迫)、过敏性肺炎、过敏性休克。 9、血液系统: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和/或其他血液病。 10、其他:发烧、血管炎、血清病、难辨梭菌相关性腹泻、血糖紊乱、光敏感性/光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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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7、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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