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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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碳酸氢钠,薄荷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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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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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4502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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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用于碱化尿液及酸血症,也可用于胃酸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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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口服,一次0.3-2g,一日0.9-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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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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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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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用于碱化尿液及酸血症,也可用于胃酸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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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1、口服时由于在胃内产生大量CO2,引起呃逆、胃肠充气等。较少见的有胃痉挛、口渴(细胞外钠浓度过高引起细胞脱水)。 2、长期应用可引起尿频、尿急、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异常疲倦虚弱等。 3、剂量偏大或存在肾功能不全时,可出现水肿、精神症状、肌肉疼痛或抽搐、呼吸减慢、口内异味、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代谢性碱中毒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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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口服本品后1-2小时内不宜服用任何药物。 2、本品制酸作用迅速而强烈,但作用短暂。 3、长期或大量应用可致代谢性碱中毒,并且钠负荷过高引起水肿等,孕妇应慎用。 4、对诊断的干扰:对胃酸分泌试验或血、尿PH测定结果有明显影响。 5、下列情况慎用: (1)少尿或无尿,因能增加钠负荷。 (2)钠潴留并有水肿时,如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3)高血压,因钠负荷增加可能加重高血压病。 (4)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而未确诊者及消化道出血原因不明者,不作口服用药,因本品所致的腹胀腹痛会影响疾病诊断。 6、随访检查: (1)动脉血气分析。 (2)血清碳酸氢根离子浓度测定。 (3)肾功能。 (4)尿pH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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