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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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主要成分为地蒽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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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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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41021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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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主要用于寻常型斑块状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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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1、浓度递增疗法:开始治疗时,使用低浓度至少5天,待皮肤适应后,再增加浓度,递增浓度从0.05%、0.1%、0.25%、0.5%、0.8%、1.0%到3%。门诊病人可每日一次治疗,入睡前涂药,第二天清晨用肥皂洗去,白天涂润肤剂以保持皮肤润滑。住院病人可每日早晚两次治疗,每次治疗前进行焦油浴可增加疗效。 2、联合疗法:地蒽酚可与其它药物或疗法联合应用。经典联合应用是地蒽酚与UVB联合应用或是与焦油浴和UVB联合应用。与UVB联用可显著延缓复发并能减轻红斑刺激的症状。与焦油联合应用,比单用地蒽酚刺激性小,而且不影响其抗银屑病活性。对于较厚的皮损,可先用角质溶解剂处理,然后应用地蒽酚。当皮损消退后,酌情维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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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地蒽酚类化合物过敏者禁用,对进展期脓疱性银屑病禁用,皮肤有破损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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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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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主要用于寻常型斑块状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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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1、主要的不良反应是对皮肤有刺激作用、引起发红、灼热、瘙痒等症状。 2、指甲可染为红褐色,并使衣物黄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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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由于皮肤敏感性的个体差异,因此必须密切监测刺激性并小心提高治疗进程。涂药时要戴塑料手套,以防皮肤刺激。少数患者对地蒽酚高度敏感,甚至在浓度低至0.0005%时也会引起接触性皮炎。故宜小面积开始。 2、避免与眼睛接触,接触眼睛后能发生严重结膜炎、角膜炎或角膜浑浊。 3、该药会污染衣物。 4、治疗结束后,地蒽酚所造成的皮肤染色可外用水杨酸软膏,在2-3周内即可去除。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知地蒽酚用于孕妇是否会对胎儿引起危害或可能影响生育力,故不推荐用于孕妇。有关地蒽酚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功能完善的影响尚无数据支持。 6、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7、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用药期间要密切观察邻近正常皮肤有无发生红斑,如出现红斑,提示药物浓度、涂药次数和药物保留时间需缩减。全身吸收会出现中毒症状,包括呕吐、腹泻或肾脏刺激,大量的地蒽酚也可使肝、肠及神经系统中毒,因此,本品严禁口服,不能加用穿透性强的基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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