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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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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纤维蛋白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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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
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H1098031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本品服用时加温开水至瓶身折痕处,充分振摇混匀即可配成60毫升乳剂服用,配好的药液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62.5毫克。      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     1-3       10-15        2-2.5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每     4-6       16-21        2.5-3.5   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     7-9       22-27        3.5-4.5   小时内不超过4次。     10-12      28-32        4.5-5.5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适用于: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本品具有解热、镇痛作用。其作用机制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解热作用与乙酰水杨酸相似,但镇痛作用较弱,无抗风湿作用,对血小板与凝血机制亦无影响。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