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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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为尼扎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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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威特(湖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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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09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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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用于治疗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用于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用于治疗经内镜诊断的胃食管反流病(GERD)及其引起的胃灼热(烧心)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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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成人一日1次,一次300mg2片,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1片,疗程可用至8周。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成人一日1次,一次150mg1片,睡前口服。胃食管反流病及胃灼热症状:成人一日2次,一次150mg1片,疗程可以用至12周。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按以下方案减量服用: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良性胃溃疡及胃食管反流性疾病肌酐清除率剂量20-50mlmin150mg每日1次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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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组胺H2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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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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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清楚。建议儿童患者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妇女慎用;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须停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与年轻患者无差别,有肾功能衰退的老年患者用药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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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用于治疗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用于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用于治疗经内镜诊断的胃食管反流病(GERD)及其引起的胃灼热(烧心)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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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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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应用本品钱需排除胃恶性肿瘤。2、因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减量用药。3、肝肾综合征患者服用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尚不清楚。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肾功能正常且无合并症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与正常者相似。4、服用本品后尿胆素原测定可呈假阳性。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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