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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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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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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纤维蛋白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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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瓶含哌拉西林2.0g,舒巴坦0.5g。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H2005117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适用于由对哌拉西林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在用于治疗对哌拉西林单药敏感菌与对哌拉西林单药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菌引起的混合感染时,不需要加用其它抗生素。1.呼吸系统感染:包括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2.泌尿系统感染:包括单纯型泌尿系统感染和复杂型泌尿系统感染等。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用法:静脉滴注。使用前,先将每瓶本品溶于适量(见下表)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然后再用同一溶媒稀释至50~100毫升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 用量:成人每次2.5g(1支)或5g(2支)(即哌拉西林2g或4g,舒巴坦0.5g或1g),每12小时一次。严重或难治性感染,每次2.5g(1支)或5g(2支)(即哌拉西林2g或4g,舒巴坦0.5g或1g),每8小时一次。肾功能不全者酌情调整剂量。 疗程:7~14天,或根据病情需要调整疗程。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青霉素类、头孢类或β-内酰胺酶抑制剂药物过敏或对上述药物有过敏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

适用于由对哌拉西林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在用于治疗对哌拉西林单药敏感菌与对哌拉西林单药耐药、对本品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菌引起的混合感染时,不需要加用其它抗生素。1.呼吸系统感染:包括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2.泌尿系统感染:包括单纯型泌尿系统感染和复杂型泌尿系统感染等。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本品为哌拉西林钠与舒巴坦钠按4:1的比例组成的复方制剂。哌拉西林属青霉素类广谱抗生素,主要通过干扰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而起杀菌作用,主要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和各种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感染,但易被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水解而产生耐药性;舒巴坦除对奈瑟菌科和不动杆菌外,对其它细菌无抗菌活性,但是舒巴坦对由β-内酰胺类抗生素耐药菌株产生的多数重要的β-内酰胺酶具有不可逆性的抑制作用。舒巴坦可防止耐药菌对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的破坏,舒巴坦与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具有明显的协同作用。 体外试验显示,本品与单用哌拉西林相比,对下列各种常见的致病菌的产酶菌株,具有协同作用(MIC值可降低4倍以上):甲氧西林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耐药的表皮葡萄球菌、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产气肠杆菌、阴沟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摩根氏菌、痢疾和志贺杆菌、枸橼酸杆菌、不动杆菌、耶尔森菌、弧菌属。 体外试验还表明本品对以下临床常见致病菌有杀菌作用: 1.革兰阴性菌:对产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大肠杆菌、变形杆菌、克雷伯菌属、铜绿假单胞菌抗菌活性强;对嗜血杆菌属(流感和副流感嗜血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沙雷氏菌属、枸橼酸菌属、普罗威登菌属、不动杆菌属、摩根杆菌属、弧杆菌属、耶尔森菌属、淋球菌和脑膜炎奈瑟菌等有较好的抗菌活性。 2.革兰阳性菌:对产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化脓链球菌、无乳链球菌)、葡萄球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MSSA、MRSA、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等有较好的抗菌活性。 3.厌氧菌:脆弱类杆菌、其它类杆菌、梭杆菌属、消化链球菌属等。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1.使用前需做青霉素皮肤试验。 2.肾功能不全者慎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肾功能,如发现肾功能异常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哌拉西林可能引起出血,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应检查凝血时间、血小板聚集时间和凝血酶原时间。哌拉西林钠与肝素、香豆素、茚满二酮等抗凝药合用时出血危险增加。非甾体抗炎止痛药、血小板聚集抑制剂或磺吡酮与哌拉西林钠合用也可增加出血的危险性。如果出现出血现象须停药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哌拉西林钠与溶栓剂合用时可发生严重出血,因此不宜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