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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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螺旋霉素Ⅰ、Ⅱ、Ⅲ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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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无锡福祈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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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040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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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1.呼吸道感染:咽炎、支气管炎、肺炎、鼻炎、鼻窦炎、扁桃体炎、蜂窝组织炎、耳炎、颊口部感染等。2.泌尿系统感染:衣原体感染、前列腺感染等。3.骨科:骨髓炎等。4.寄生虫感染:弓形体病、隐孢子虫病。5.其他: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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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用法:口服。食物影响本品吸收,空腹时服用。用量:1.成人:常用量一日450万单位(12粒),分2~3次口服;重症感染患者剂量,可遵医嘱增加到一日600万单位(16粒)。2.儿童:20公斤以上儿童,一次每公斤体重7.5万单位,一日二次,或一次每公斤体重5万单位,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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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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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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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需利弊权衡,必需使用时请参照用法用量项相关内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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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1.呼吸道感染:咽炎、支气管炎、肺炎、鼻炎、鼻窦炎、扁桃体炎、蜂窝组织炎、耳炎、颊口部感染等。2.泌尿系统感染:衣原体感染、前列腺感染等。3.骨科:骨髓炎等。4.寄生虫感染:弓形体病、隐孢子虫病。5.其他: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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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螺旋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其活性成分为链霉菌属产生的一组混合物。螺旋霉素胶囊的抗菌活性与红霉素相似,体外试验表明,螺旋霉素胶囊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部分革兰氏阴性菌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如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奈瑟氏菌白喉杆菌等。另外螺旋霉素胶囊对弓形虫和解脲支原体、隐孢子虫也有一定作用。螺旋霉素胶囊的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微生物的蛋白质合成而起作用。与红霉素比较,螺旋霉素胶囊具有较长的抗生素后效应(PA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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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本品与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有交叉过敏反应,对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慎用。2.有肝功能损害、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加重疾病。4.因药物可延长QT间期,心血管病患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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