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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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布托啡诺。其化学名称为:左旋(-)17环丁基甲基3,14二羟基吗啡喃D(-)酒石酸(1︰1)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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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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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020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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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用于治疗各种癌性疼痛、手术后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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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静脉注射量为1mg(1瓶),肌注剂量为1~2mg(1~2瓶)。如需要,每3~4小时,可重复给药一次。没有充分的临床资料推荐单剂量超过4mg(4瓶)。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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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或本品中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2.因阿片的拮抗特征,本品不宜用于依赖那可汀的患者。3.年龄小于18岁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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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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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用于治疗各种癌性疼痛、手术后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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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本品及其主要代谢产物激动Kndash;阿片肽受体,对Undash;受体则具激动和拮抗双重作用。它主要与中枢神经系统(CNS)中的这些受体相互作用间接发挥其药理作用包括镇痛作用。除镇痛作用外,对CNS的影响包括减少呼吸系统自发性的呼吸、咳嗽、兴奋呕吐中枢、缩瞳、镇静等药理作用。其作用可能是通过非CNS作用机制实现的。如改变心脏血管(神经)的电阻和电容、支气管运动张力、胃肠道分泌,运动肌活动及膀胱括约肌的活动。本品镇痛作用一般静脉注射几分钟,肌注10~15分钟作用开始。静脉注射、肌注30~60分钟达高峰,维持时间为3~4小时,与吗啡、meperidine及pentazocine相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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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对于重复使用麻醉止痛药,且对阿片耐受的病人慎用。2.脑损害和颅内压升高的患者慎用或不用。3.肝肾疾病患者初始剂量间隔时间应延长至6~8小时,直至反应很好,随后的剂量随病人反应调整而不是按固定方案给药。4.对有心肌梗塞、心室功能障碍、冠状动脉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发生高血压时,应立即停药。5.本品可致呼吸抑制,尤其是同时服用兴奋CNS药或患有CNS疾病或呼吸功能缺陷的患者,慎用。6.服用本品时,禁止喝酒。啮齿动物短期给本品后的身体依赖性潜力低于吗啡,但据近年报告,无论是动物还是人长期、频繁、大量使用酒石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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