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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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主要化学成分为酮洛芬: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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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宁波天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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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10970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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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痛风、痛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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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口服:成人一次75m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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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出血禁用; 2对本品、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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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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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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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痛风、痛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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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可在胃肠道快速和完全吸收。健康受试者单次服用150mg,在给药后2~3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半衰期(t1/2)为2.61小时,达峰时间(tmax)为2.03小时,峰浓度(Cmax)为5.401μg/ml,曲线下面积(AUC)为33.136μg/(ml·h),本品在血浆中主要以原形药、羟化代谢物和相应的葡萄甘酸代谢物形式存在。本品与血浆中白蛋白结合率为99%,约60%的药物主要以葡萄糖醛酸结合物形式从尿中排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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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具有胃肠道疾患、哮喘、心功能不全、高血压、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1.由于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3~4秒。2.可使血钠浓度降低,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降低。3.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氨基转移酶升高。4.由于本品在尿中代谢产物的干扰,可影响尿17-羟皮质醇(17-OHCS)的测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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