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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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酚苄明,其化学名称为:N-(1-甲基-2-苯氧乙基)-N-(2-氯乙基)苯甲胺盐酸盐,分子式:C18H22ClNOHCl,分子量:34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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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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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41020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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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1.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2.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3.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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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给药须按个体化原则,根据临床反应和尿中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含量调整剂量。开始时每日1次10mg,1日2次,隔日增加10mg,直至获得预期临床疗效,或出现轻微α受体阻断的不良反应。以20-40mg每日2次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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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 低血压。 2 心绞痛、心肌梗死。 3 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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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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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口服,开始按每公斤体重0.2毫克,每日2次;或按体表面积每平方米6~10毫克,每日1次。以后每隔4日增量1次,直至取得疗效。维持量每日按每公斤体重0.4~1.4毫克或按每平方米体表面积12~36毫克,分3~4次口服。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妊娠的影响尚未作充分研究,对孕妇只有非常必要时才能使用本品。尚不知本品是否经乳汁分泌,但为慎重起见,哺乳期妇女要选择停药或者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但老年人对其降压作用敏感,易发生低温,肾功能较差,应用本品时需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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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1.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2.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3.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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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盐酸酚苄明片是作用时间长的α-受体阻滞剂(α1、α2)。作用于节后α肾上腺素受体,防止或逆转内源性或外源性儿茶酚胺作用,使周围血管扩张,血流量增加。卧位时血压稍下降,直立时可显著下降。血压下降可反射性引起心率增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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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动物实验证明,长期口服可引起胃肠道癌; 2.脑供血不足时使用本品需注意血压下降,可能加重脑缺血; 3.代偿性心力衰竭者可引起反射性心跳加快,致心功能失代偿; 4.冠心病患者可因反射性心跳加速而致心绞痛; 5.肾功能不全时可因降压和肾缺血导致肾功能进一步损害; 6.上呼吸道感染时可因鼻塞加重症状; 7.用药期间需定时测血压; 8.开始治疗嗜铬细胞瘤时,建议定时测定尿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以决定用药量。 9.反射性心率加速可加用β受体阻滞剂;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 10.酚苄明过量时,不能使用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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