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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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氯西林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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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澳美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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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HC2009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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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适用于对青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所致感染及葡萄球菌和链球菌所致双重感染。包括:骨和关节感染、心内膜炎、腹膜炎、肺炎、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手术及伤口感染、中毒性休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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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饭前服用。成人3-4次/日,1粒/次,中重度感染2粒/次;儿童3次/日,按50mg/日/kg的剂量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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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青霉素过敏史或曾有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者禁用。禁用于有与氟氯西林相关联的黄疸/肝功能障碍史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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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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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为胶囊剂,儿童不宜吞服。儿童用量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怀孕期:动物实验表明氟氯西林无致畸作用。自1970年临床使用该药以来,用于孕妇的有限病例未显示不良影响。不过对怀孕期妇女的任何用药都应极度小心,因此只有当潜在的优势大于潜在的危险时,才将氟氯西林用于孕妇。 2.哺乳:在乳汁中可检测到底量的氟氯西林。必须考虑哺乳期婴儿发生过敏反应的可能性。 因此也只有当潜在的优势大于潜在的危险时,才将氟氯西林用于哺乳期妇女。 老人注意事项: 肾功能严重减退时,应适当减少使用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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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适用于对青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所致感染及葡萄球菌和链球菌所致双重感染。包括:骨和关节感染、心内膜炎、腹膜炎、肺炎、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手术及伤口感染、中毒性休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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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药理: 1.作用机制 本品为半合成的耐青霉素酶青霉素。其作用机制与青霉素G相似,系与细菌细胞膜上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结合,抑制细菌细胞壁的生物合成,导致菌体肿胀破裂死亡,从而发挥杀菌作用。本药为繁殖期杀菌药。 2.本药抗菌作用特点是: 对青霉素酶稳定性较好,对产青霉素酶的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有强大的杀菌作用,但对青霉素敏感葡萄球菌和各种链球菌的抗菌作用比青霉素弱。 3.抗菌谱 本药对产青霉素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淋球菌、脑膜炎双球菌有较好抗菌活性。粪肠球菌、甲氧西林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肠道阴性杆菌、铜绿假单胞菌、厌氧脆弱拟杆菌对本药耐药。 毒理: 1.急性毒性 小鼠口服氟氯西林钠的LD50为3.88g/kg,皮下注射LD50为2.2g/kg。 2.长期毒性试验 给大鼠分组口服氟氯西林钠200,500,2000mg/kg,皮下注射250mg/kg,狗口服200,500,1000mg/kg,皮下注射250mg/kg25周。除皮下注射部位有很轻刺激外,未见不良反应。 3.致畸研究 妊娠大鼠、小鼠分组口服氟氯西林钠200和500mg/kg。结果:母鼠、胎鼠无不良反应,只是大鼠高剂量组(远大于治疗量)有早期胚胎死亡的吸收胎发生率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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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交叉过敏:对一种青霉素类药过敏者可能对其它青霉素类药过敏,也可能对青霉胺或头孢菌素类过敏,用前必须详细询问青霉素过敏史、其它药物过敏史及过敏性疾病史。 2.慎用: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2)新生儿; (3)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4)肝、肾功能严重损害者。 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检查或监测: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发热、皮疹、皮肤瘙痒症状的患者,应监测肝脏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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