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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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仑膦酸钠化学名称:(4-氨基-1-羟基亚丁基)二膦酸单钠盐三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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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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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058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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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2.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脊骨压缩性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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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本品必须在每天第一次进食、喝饮料或应用其它药物治疗之前的至少半小时,用白水送服,因为其它饮料(包括矿泉水)、食物和一些药物有可能会降低本品的吸收(见[药物相互作用])。为尽快将药物送至胃部,降低对食道的刺激,本品应在清晨用一满杯白水送服,并且在服药后至少30分钟之内和当天第一次进食前,病人应避免躺卧。本品不应在就寝时和清早起床前服用,否则会增加发生食道不良反应的危险(见[注意事项])。如食物中摄入不足,所有骨质疏松患者都应补充钙和维生素D(见[注意事项])。老年患者或伴有轻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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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导致食管排空延迟的食管异常,例如狭窄或驰缓不能 *不能站立或坐直至少30分钟者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 *低钙血症(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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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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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在儿童中做过研究,儿童不宜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在孕妇中做过研究,孕妇不宜使用。 未在哺乳妇女中做过研究,不应用于这类病人。 老人注意事项: 在临床研究中,未发现本品有年龄相关性的治疗和安全性方面的差异,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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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2.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脊骨压缩性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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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为氨基二膦酸盐,与骨内羟磷灰石有强亲和力。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作用。其特点是抗骨吸收活性强,无骨矿化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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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为了便于将本品送至胃部从而降低对食管的刺激,应指导病人用一满杯水吞服药物,并且在至少30分钟内及在当天第一次进食之前不要躺卧。病人不应该咀嚼或吮吸药片,以防口咽部溃疡。应特别指导病人在就寝前或清早起床前不要服用本品。应该告诉病人,若不遵医嘱就可能增加出现食管问题的危险性。应该告诉病人,如果发生食管疾病的症状(如吞咽困难或疼痛、胸骨后疼痛或新发胃灼热或胃灼热加重),应该停用本品并请医生诊断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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