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仑膦酸钠 化学名称:(4-氨基-1-羟基亚丁基)二膦酸单钠盐三水合物。 |
|
|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06447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2.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脊骨压缩性骨折)。 |
|
|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口服,10mg/次,1次/天。必须在每天第一次进食、喝饮料或给予其它药物治疗之前的至少半小时,用白水送服,因为其它饮料(包括矿泉水)、食物和一些药物有可能会降低本药的吸收。为尽快将药物送至胃部,降低对食道的刺激,应在清晨用一满杯白水送服本药,并且在服药后至少30分钟之内和当天第一次进食前,病人应避免躺卧。本药不应在就寝时及清早起床前服用。否则会增加发生食道不良反应的危险。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食道动力障碍如食道迟缓不能患者禁用。 2、食道狭窄者禁用。 3、严重肾损害者禁用。 |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安全性不明确,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在临床研究中,未发现本品有年龄相关性的疗效和安全性方面的差异,或遵医嘱。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2.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脊骨压缩性骨折)。 |
|
|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阿仑膦酸钠为氨基二膦酸盐骨吸收抑制剂,与骨内羟磷灰石有强亲和力。本品是通过抑制破骨细胞的活性而发挥抗骨吸收作用。其特点是抗骨吸收活性强,无骨矿化抑制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孕妇、青少年及低钙血症、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应在早餐前30min空腹服用,保持直立体位,服药30min内不宜饮用橘子汁、咖啡、牛奶及高钙饮料。胃肠道功能紊乱、肾功能损害者慎用。如不能从食物中摄入足够的钙和维生素D,所有骨质疏松患者都应服用钙和维生素D的补充剂。3.应该警惕可能发生食管反应的任何症状和体征,如果出现咽下困难、吞咽痛或胸骨疼痛,应暂时停用本药,并给予药物治疗。4.肌酐清除率35ml/分的病人,不推荐应用本药。5.开始应用本药治疗之前,必须先纠正低钙血症,以及其他矿物质代谢紊乱,例如维生素D缺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