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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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依普黄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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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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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010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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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适用于改善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的症状,提高骨量减少者的骨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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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餐后口服。每日三次,每次0.2g(1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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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低钙血症患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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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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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婴幼儿和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不能确定,不宜服用本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能确定,不宜服用本药。 老人注意事项: 高龄患者应慎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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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适用于改善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的症状,提高骨量减少者的骨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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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据文献报道,本品属植物性促进骨形成药物,能直接作用于骨,具有雌激素样的抗骨质疏松特性,但无雌激素对生殖系统的影响。其抗骨质疏松的机理为:1促进成骨细胞的增殖,促进骨胶原合成和骨基质的矿化,增加骨量;2减少破骨细胞前体细胞的增殖和分化,抑制成熟破骨细胞活性,降低骨吸收;3通过雌激素样作用增加降钙素的分泌,间接产生抗骨吸收作用。本品的急性毒性甚小,对小鼠灌胃给药LD5010000mg/kg,腹腔注射给药LD502500mg/kg。对犬连续一年经口服给药的长期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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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重度食道炎、胃炎、十二指肠炎、溃疡病和胃肠功能紊乱患者慎用。2中重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服药期间需补钙。4对男性骨质疏松症无用药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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