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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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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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施慧达药业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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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123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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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1.用于治疗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2.心绞痛:尤其自发性心绞痛(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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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1.治疗高血压和心绞痛的初始剂量为2.5mg,一日1次;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可将剂量增加,最大可增至5mg,一日1次。 2.本品与噻嗪类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时不需调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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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过敏者禁用; 2.只在非常必要时方可用于孕妇,服药的哺乳期妇女应中止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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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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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本品用于儿童的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无其他更安全的代替药物和疾病本身对母子的危险性更大时才推荐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可用正常剂量。但开始宜用较小剂量,再渐增量为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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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1.用于治疗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2.心绞痛:尤其自发性心绞痛(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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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1.本品为钙内流阻滞剂(亦即钙通道阻滞剂或钙离子拮抗剂),阻滞心肌和血管平滑肌细胞外钙离子经细胞膜的钙离子通道(慢通道)进入细胞。 2.本品直接舒张血管平滑肌,具有抗高血压作用。 3.本品缓解心绞痛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确定,但通过以下作用减轻心肌缺血: 4.扩张外周小动脉,使外周阻力(后负荷)降低,从而使心肌的耗能和氧需求减少; 5.扩张正常和缺血区的冠状动脉及冠状小动脉,使冠状动脉痉挛(变异型心绞痛)病人心肌供氧增加。 6.本品在肝中代谢时间长,与其他所有钙拮抗剂相同,在肝功能受损时使用本品应十分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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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罕见。有严重的阻塞性冠状动脉疾病的患者,在开始应用钙通道拮抗剂治疗或加量时,会出现心绞痛发作频率、时程和/或严重性上升,或发展为急性心肌梗死,机制不明; 2.低血压:由于本品逐渐产生扩血管作用,口服一般很少出现急性低血压。但本品与其它外周扩血管药物合用时仍需谨慎,特别是对于有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病人; 3.心力衰竭患者:钙通道阻滞剂应慎用于心衰患者; 4.肝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本品; 5.肾功能衰竭患者:肾衰患者的起始剂量可以不变; 6.停用(-阻滞剂:本品对突然停用(-阻滞剂所产生的反跳症状没有保护作用。因此,停用(-阻滞剂仍需逐渐减量; 7.本品在梗阻性肺病、代偿良好的心力衰竭、外周血管疾病、糖尿病和脂质异常疾病的病人中可以安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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