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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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普蔡洛尔,其化学名称为异丙氨基萘氧基丙醇盐酸盐。分子式:C16H21NO2·HCl,分子量:29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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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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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1096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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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用于控制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也可用于急性心肌梗死愈后的长期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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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口服:一日一次。成人:1 高血压:开始一日1粒,在早晨或晚上服用,大多数病人服用后均有一定效果。必要时间增加至2粒。如在服用本品的同时再服利尿药或其它降血压药物,血压可进一步降低。2 心绞痛:每天服用1粒,常可收到疗效,可根据病人方便,在早晨或晚上服用。3 心肌梗死愈后:须在心肌梗死后5~21天内开始口服盐酸普萘洛尔普通片,每次40mg,每天4次,服2天或3天以后,每天口服一次160mg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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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 出现Ⅱ度和Ⅲ度心脏传导阻滞。 2 心源性休克的病人。 3 有支气管痉挛史的病人。 4 长期禁食后的病人。 5 代谢性酸中毒(例如:某些糖尿病患者)。 6 重度心力衰竭。 7 窦性心动过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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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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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不推荐儿童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同其它药物一样,除必要时,不要给孕妇服用本品,还未有本品致畸的证据:长期使用本品应定期检查血常规、血压、心功能和肝功能。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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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用于控制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也可用于急性心肌梗死愈后的长期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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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1 药理本品为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可阻断心肌β受体,减慢心率,抑制心脏收缩力和房室传导,使心输出量和循环血流量减少,心肌耗氧量降低;还可减少肾素及醛固酮分泌,使血管张力下降,血容量减少和血压下降。 2 毒理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小鼠口服半数致死量(LD50)为638.19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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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心脏储备力小的病人须特别注意,明显心力衰竭者应避免使用β-肾上腺素受体拮抗药物,但可用于衰竭症状已被控制的病人。 2.单独使用本品对甲状腺毒症引起的心力衰竭常常是有效的,但伴有不利因素时,须用洋地黄类药物和利尿药维持心肌收缩力和控制衰竭症状。 3.药理作用之一是减少心率,当心动过缓(通常每分钟小于50~55次)时,剂量不能再增。 4.对局部缺血心脏病患者,同使用其它β-受体拮抗药一样,不能任意中断治疗。可以用相当剂量的其它β-受体拮抗药代替,或者在停药前逐渐减少剂量。这时首先可用相同的每日剂量的普萘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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