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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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己酮可可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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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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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02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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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1.脑部血循环障碍如暂时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后遗症、脑缺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2.外周血循环障碍性疾病如血栓栓塞性脉管炎.腹部动脉阻塞、间歇性跛行或静息痛;3.内耳循环障碍如突发性耳聋、老年性耳呜及耳聋;4.眼部循环障碍如糖尿病性视网膜动脉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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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静脉滴注。用时患者应处于平卧位。初次剂量为己酮可可碱100mg,于2—3小时内输入,最大滴速不可超过100mg/小时。根据患者耐受性可每次增加50mg,但每次用药量不可超过200mg,每日1—2次。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0mg/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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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己酮可可碱过敏者,脑出血患者及广泛视网膜出血者,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妊娠期,严重冠状动脉及脑血管硬化伴高血压,严重的心律失常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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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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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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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1.脑部血循环障碍如暂时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后遗症、脑缺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2.外周血循环障碍性疾病如血栓栓塞性脉管炎.腹部动脉阻塞、间歇性跛行或静息痛;3.内耳循环障碍如突发性耳聋、老年性耳呜及耳聋;4.眼部循环障碍如糖尿病性视网膜动脉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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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通过抑制磷酸二酯酶,激活腺苷酸环化酶,使细胞内cAMP增加,促进前列腺素的形成释放,舒张小动脉壁的血管平滑肌,抑制血小板聚集,促进聚集的血小板部分解聚;通过提高经细胞内ATP含时,降低红细胞僵度,改善红细胞变形能力;抑制红细胞聚集;进而降低血液粘度,促进血液流畅,改善缺氧组织的循环与营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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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低血压和循环状态不稳定者应慎用本品,因为本品可引起一过性低血压,并伴有虚脱的倾向;2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3本品为含钠制剖,需低钠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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