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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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长春瑞滨的化学名为3',4'-二去氢-4'-去氧-8'-去甲长春碱二酒石酸盐,分子式为C45H54N4O8·2C4H6O6,分子量为107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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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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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05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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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临床用于非小细胞肺癌、转移性乳腺癌,晚期卵巢癌、恶性淋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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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本品只能静脉给药。单药治疗:推荐剂量为每周25-30mg/m2;联合用药:根据治疗方案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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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功能障碍者,妊娠与哺乳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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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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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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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临床用于非小细胞肺癌、转移性乳腺癌,晚期卵巢癌、恶性淋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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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民诺宾属于长春碱类抑制细胞分裂的抗肿瘤药物,直接作用于微管蛋白/微管的动态平衡,可抑制微管蛋白的聚合,并使分裂期微管崩解,仅在高浓度下影响轴突微管,对管蛋白螺旋化的作用低于长春新碱,通过阻断G2与M期细胞的有丝分裂,导致进入间期或分裂后期的细胞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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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血象变化,每次用药前均应检测血红蛋白、白细胞和粒细胞计数。当粒细胞减少(;2000/mm3)不宜使用,肝功能不全者应减量,肾功能不全者慎用。避免与肝脏放射治疗同时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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