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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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去氧氟尿苷。化学名:5'-脱氧-5-氟尿嘧啶核苷,分子式:C9H11FN2O5,分子量:2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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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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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19990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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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用于治疗乳腺癌、胃癌、结肠直肠癌、鼻咽癌、宫颈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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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口服,一日总量800~1200mg,分3~4次服用,于饭后服用。并根据年龄、症状可适当增减。6~8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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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有过敏或正接受抗病毒药索立夫定(Sorivudine)治疗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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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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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婴幼儿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需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因本品有致畸作用,禁用于孕期及哺乳期妇女。 老人注意事项: 对老年人的影响一般高龄者的生理机能低下,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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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用于治疗乳腺癌、胃癌、结肠直肠癌、鼻咽癌、宫颈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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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本品为新的氟化嘧啶系列药物之一,作为氟尿嘧啶(5-FU)的前体药物,服用后在体内被嘧啶核苷磷酸化酶转换成游离的5-FU,从而发挥其抗肿瘤作用。动物肿瘤实验及临床检测均证明,肿瘤内嘧啶核苷磷酸化酶含量及活性显著高于正常组织,故本品在肿瘤组织内5-FU的转化率亦明显高于各正常组织器官,依次为宫颈癌、膀胱癌、乳腺癌、大肠癌及胃癌,尤其大肠、胃及乳腺癌瘤组织内5-FU浓度明显高于正常组织及血浆含量,从而可选择性地杀死肿瘤细胞,而对正常组织的损伤较小。分别影响DNA与RNA合成,主要作用于S期,对其它增殖期时相细胞亦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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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特别注意感染症状、出血倾向的发生。可能会引起严重的肠炎(出血性肠炎、缺血性肠炎、坏死性肠炎)与脱水。密切注意病人情况,当发生严重的腹部疼痛、腹泻及其它症状时,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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